[聯合報]林依晨、楊丞琳 想當鄰居還得等

林依晨要和楊丞琳當鄰居,得再等一陣子。林依晨、楊丞琳 想當鄰居還得等

林依晨、楊丞琳這對演藝圈好友,曾相約一起買房子當鄰居,這個夢恐將破滅,原來楊丞琳最近打算換房子,不過林依晨剛還完家中負債,才要開始「轉虧為盈」,要買屋還得等一等。

林依晨昨天帶著師妹楊雅筑、郭碧婷出席公益活動,她透露今年經濟狀況終於開始轉虧為盈,「現在的收入,60%當家用跟準備買房子,20%自己用,20%存起來。」林依晨說,她的代言廣告等費用都交給媽媽處理,比例大約如上,至於活動等小額收入則自己管理,希望漸漸達到經濟獨立。

林依晨說,雖然要存到房子的頭期款還有一陣子,她經過房屋仲介公司仍然忍不住看看有無適合的房子,「我二舅就是房屋仲介,三舅是室內設計師,我已經跟他們預約好了。」不過提到好友楊丞琳曾相約一起買房當鄰居,林依晨有些為難的笑說:「聽說她要換房子了,我要買應該還要一段時間吧。」

上個月媽媽曾辦了信用卡副卡給林依晨,不過她深怕自己刷成「卡奴」,第二天馬上還給老媽。「我自己記帳,四位數以上就會圈起來,表示要注意。」林依晨說,目前她每月最大開銷就是計程車費,因家中沒車,活動又多,一個月至少一萬元跑不掉。

【2006/03/29 聯合報】記者葉宜欣/台北報導

阿慕 @三月29, 2006 22:28, 閱讀(2093), 迴響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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