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聯合報]林依晨漲價 服飾商甘願
消費者口味多變,廠商找代言多半以短期半年、一年為主,但林依晨卻能牢牢抓住代言廠商的心,最長合作關係已達4年。新品牌服飾前年找過她代言,去年未續約,業績馬上下降,廠商今年再度找上門,酬勞也漲破2百萬,稱得上時尚代言小天后。
林依晨昨為服飾代言,該品牌前年創立時曾找她代言,業績嚇嚇叫,去年廠商認為品牌已打出口碑,便未和她續約,沒想到業績竟下降一半,廠商今年心甘情願捧上大筆酬勞,請她再為品牌開疆闢土。林依晨表示,抓牢消費者的心祕訣無他,「就是非常小心,記得自己是代言人,美好的感覺一直要存在。」
不少新生代藝人常忘了自己代言的品牌,或是私下根本不使用代言的商品,讓廠商好生頭痛,不過林依晨代言卻是「常在我心」。她還曾在出席派對場合前表示:「最近曝光太少,是不是該戴著代言飾品出席比較好?」特地請經紀人幫忙回家換飾品,難怪和金飾廠商一簽約就連簽4年。
去年連拍「天外飛仙」、「惡作劇之吻」等劇的林依晨,今年邊休息邊接拍廣告、代言,荷包依然賺飽。目前她代言包括保養品、食品和金飾、服裝等,還有女性用品及飲料廣告洽談中,繼「可愛教主」楊丞琳之後,也成全身被「包」的代言小天后。
【2006/03/27 聯合報】記者葉宜欣/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