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聯合報]濫用依晨照片 唱片公司挨轟
時尚唱片未經授權 聲稱林為旗下歌手 遭林經紀人抗議 立刻道歉並撤下照片
「時尚唱片」尚未與林依晨簽約,卻將她的照片放在官方網站的「時尚歌手介紹」一欄,林依晨經紀人周美豫看在眼裡相當不悅,直說雙方根本沒談過唱片合約,時尚唱片卻把她當成自家人宣傳。「時尚唱片」獲知後立即道歉外,稍晚也將照片撤下。
不過,最近「時尚唱片」將林依晨的照片與英皇歌手Twins、謝霆鋒、容祖兒等人並列,放在自家網站「歌手介紹」中,上個月謝霆鋒來台宣傳時,時尚唱片的宣傳也在訪談間有意無意間透露:「林依晨是我們的簽約歌手喔!」讓林依晨經紀人周美豫相當感冒。
周美豫表示:「事先完全沒有知會,就將林依晨照片放上網站,我們之間根本沒談過合約的事。」周美豫說,之前「時尚」確曾表示有意願替林依晨發片,但後來因故未再細談,林依晨明年發片也不是在「時尚」。「時尚唱片」企宣主管胡文屏昨天澄清,「這是我們無心之過,很抱歉,雙方並沒有簽約、也未達成共識。」
胡文屏說,「時尚」希望能與林依晨再合作,也會盡快撤下網站上的照片。目前正在趕拍八大「東方茱麗葉」的林依晨昨天聽說後表示,她也不清楚為何照片遭唱片公司使用,「上次『外出』原聲帶合作滿愉快的,不過,唱片合約不是我能決定,一切交給經紀人處理。」她表示,在「東方茱麗葉」殺青後,就會開始作歌唱訓練,為發片作準備。
[聯合報]記者袁世珮、葉宜欣/台北報導 2005.12.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