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聯合報]若愛上敗金女?鄭元暢:甩了她
鄭元暢與林依晨再搭檔,雖然拍的是「我的億萬麵包」,但兩人平時個人月平均支出都走「一萬」路線,堅持死也不敗金。相較時下年輕人愛買名牌,動不動變卡奴,鄭元暢與林依晨不但非不得已才刷卡,且每個月都付清,林依晨直言:「絕對不可以讓銀行賺利息。」鄭元暢則搞笑唱雙簧:「我們都是銀行眼中的奧客,不過如果銀行想找我們代言,我們還是很樂意。」
中視和八大電視台合作的新戲「我的億萬麵包」昨天開鏡,男女主角鄭元暢(右)與林依晨(左)挽手進場。記者李府翰/攝影
「我的億萬麵包」是八大與大陸合作的偶像劇,鄭元暢在劇中演一個欠了一屁股卡債的痞子,一見到精品店就整張臉貼上櫥窗。但戲外的鄭元暢,只有出國才刷卡,買高單價行頭的原則是「除非穿了能讓我賺更多錢」,若交往對象愛亂花錢,鄭元暢坦言,他當下就會慧劍斬情絲,實在無法接受敗金女。
林依晨更乾脆,她自己沒辦信用卡,用媽媽的附卡,但第一次拿到卡時,她說:「很抗拒。」因為買東西先刷卡再付帳,會讓她覺得好像花了兩次錢,且還有欠錢的感覺。早已是偶像劇一姊的她,即使戲約、廣告接不完,荷包滿滿,平時卻連吃飯都會算食材成本,省得超徹底。
除了節儉,鄭元暢與林依晨都早早進行理財規劃。小綜把收入分為5份,交由理財專員打理,分別進行定存、活存、基金、債券與投資型保險,林依晨也分成5份,但她沒買債券,而是買外幣投資。小綜笑說,以前他最愛那種「20年期滿可領回」的投資,因為藝人這行業能吃多久不知道,要及早為退休做準備。
有趣的是,兩人也都不贊成借錢。小綜說,他爸爸曾三令五申要他千萬不要借錢給人家,所以他總是以「錢都拿去繳房貸」為由婉拒。林依晨更妙,她曾碰過很久沒聯絡的友人向她開口,她索性直接給對方林媽媽的電話,讓對方知難而退。
【2008-09-02 聯合報】記者褚姵君/台北報導
期待二人再擦出新的火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