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聯合報]林依晨搶代言 幹掉前緋聞男友
林依晨繼前緋聞男友賀軍翔之後擔任超商代言人,經紀人不願外界再炒兩人舊戀情,昨天強調:「廠商每一次活動都會找不同的代言人,不能說是取代。」林依晨前天頂著攝氏八度低溫上九份出外景,曾到大陸拍戲的她以為自己抗寒功力一流,結果一整天拍下來,昨天鼻水流不停。
因為胡歌出車禍,「射鵰英雄傳」停拍,林依晨撿到了好長一段假期,除了去紐約充電,接下來得開始還廣告債,今年上半年打算拍電影,以及與鄭元暢二度攜手拍「惡作劇之吻2」。問她知不知道廣告上一個代言人是賀軍翔?她坦言:「拍的時候才想到。」不過她覺得賀軍翔代言時效果很好,這次應該是因為是換另一個產品,廠商才找其他人選。
【2007-01-10 聯合報】記者褚姵君/台北報導@ http://udn.com/
應該是7-11的代言~ ;)
又可以看新廣告了ya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