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東森新聞報]林依晨拒絕調降代言費 與賀軍翔金飾情人配對破滅?
林依晨與賀軍翔因為合演偶像劇,成為廠商看中的螢幕情侶,讓兩人繼續在金飾廣告中續情緣,但現在卻傳出廠商要砍林依晨的代言費,讓這位戲劇一姊寧願結束代言合約,也不要自降身價。
已經連續3年代言「真愛密碼」金飾廣告的林依晨,傳出因為代言價碼有變數不再續約。據悉,因為廠商以金價上漲,以及賀軍翔代言費才100萬為由,要砍林依晨250萬元的代言價,結果雙方談不攏,林依晨寧可不賺也要保身價。
廠商卻表示,因為林依晨已經代言3年,才考慮讓廣告加入新面孔,至於代言價碼,仍希望維持原價格。林依晨的經紀人周美豫則說,不續約是因為林依晨下半年將到大陸拍戲,無法配合廣告時間。
不過,林依晨不續約,粉絲就無法再看到她和賀軍翔一同在螢幕上,以情侶的形象出現,到時賀軍翔的廣告新歡將換成誰,也備受粉絲注目。
2006/06/03 影劇中心/綜合報導
http://www.ettoday.com/2006/06/03/340-1949321.htm